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人对自己去世以后的财产安排的民事法律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也就是说,只有公证机关公证的才是公证遗嘱,律师是不能代替的。但是律师可以为遗嘱进行见证,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
所谓见证遗嘱,是指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经过律师见证的遗嘱效力相当于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见证律师只能充当证人或者代书人的身份,从法律属性上看,仍属于私证。
见证遗嘱与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是不同的,见证在法律上仅有一般的证据效力,而公证则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一般情况下不能推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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