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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2018-09-20婚姻家庭收听量1759举报

语音内容:

离婚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第一是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主要包括: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第二是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第三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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