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2.第一次网拍在30%内下调评估价为起拍价,3.未成功,就在前次保留价的基础下在20%内下调,确定二次拍卖起拍价。4.未成功,法院公告变卖,以二次拍卖价为变卖价。5.未成功,申请人不愿接受以房折债,就解除查封。现在拍卖只有2次了,不再是三次,变卖期限为60天。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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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鹏
江苏宁创律师事务所
徐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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