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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2018-09-12合同纠纷收听量3177举报

语音内容: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作为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的履约合同,承揽方履约又以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因此,加工承揽所在地应为合同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
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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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世民律师团队

雍世民律师团队

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

雍世民团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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