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医疗纠纷 > 怎样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怎样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2019-12-09医疗纠纷收听量2659举报

语音内容:

实现知情同意权的表达方式: (1)口头告知形式,一般运用一般药物治疗、常规临床检验、手术中遇到紧急或需要及时变更情况、紧急抢救措施。但是,事后医务人员必须忠实、详细的进行记录,作为医学证明材料; (2)书面告知形式,此为原则形式,如手术通知、输血通知、特殊检查通知、麻醉术通知、使用特殊药物通知、特殊治疗通知、医学实验通知、特殊医学教学通知,要有患者理解和同意的承诺表示、签名; (3)行为认可,虽然医疗机构提供一般医疗服务时未给予告知或充分告知,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知道或应当知道提供服务的性质与特点,而没有提出异议,继续接受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认为患者行使了知情同意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告知情况的,应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 艾滋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艾滋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不能与他人登记结婚。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以...

    2018-07-09有 1843 人听过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患者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患者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有关挂号证、收据、从医疗机构复制记录了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肋检查结果和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

    2020-10-10有 81 人听过
  • 不知情犯罪怎么判刑

    要看涉嫌罪名,如果确实不知情、法律也不能推定为知情,这种情况一般不涉嫌犯罪。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2019-10-10有 1118 人听过
  • 政治权利的实现和作用方式有哪些

    1、暴力方式(武力);2、压力方式(操纵) ;3、命令方式(权威) ;4、规范方式(契约) ;5、说服方式(灌输) ;6、奖酬方式(激励) ;7、处罚方式(遏制) 。

    2018-07-11有 4640 人听过
  • 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2019-04-16有 439 人听过
作者
徐静

徐静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

徐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166

    语音问答

  • 790726

    收听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