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同居并不是非法的。同居是每一个公民作为人的人权,只要双方自愿并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即可,非法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若是双方未婚,只受到道德的非议,并不违法。
关于同居关系的表述问题,经历了一个从“非法同居关系”到“同居关系”的变化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21日公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表述为“非法同居关系”。但是,在制定之后,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受到各界的质疑。
为了纠正“非法”这一限定给审判时间和人们观念造成的不统一局面,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就修改后的《婚姻法》所作的第一批司法解释中,就已经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非法”二字删除,只称为“同居关系”。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