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协议离婚,但是后悔当初的决定怎么办?能不能反悔?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协议生效,当事人不得反悔;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不生效。简言之,登记离婚是离婚协议是否生效的条件。
建议离婚夫妻,签订完离婚协议后,不妨先放几天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冷静思考后往往有更为合理的离婚方案,办理离婚登记是改变选择的最后一次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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