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合同纠纷 > 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

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

2018-09-07合同纠纷收听量2777举报

语音内容: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但是有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交货凭证和结算凭证的,可以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不直接据此认定买卖关系存在,而是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考虑,就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但当事人提供了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或凭证,以此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由于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对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力要大于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交货凭证和结算凭证,故即使该函件或者凭证没有明确记载债权人名称,除非有相反证据,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一条【卖卖合同成立的证明与认定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全文》第一条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全文》第一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四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曲宁宁

曲宁宁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曲宁宁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170

    语音问答

  • 716030

    收听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