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出质人不得转让,《物权法》第228条第二款规定,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到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支付价款或者提存,对应收账款的转让事实是对应收状况的处分,总所周知,应收账款设定出质的,但其所有权任为出质人所有,只有出质人才享有对应收账款出质的权利。但是,此应收账款作为债权的担保已被出质,而且被质权人以登记形式占有,这样看来,出质人的权利已收到限制,如果允许其对以应收账款进行转让,即可损其质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应收账款的,因认定转让无效。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转让的,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空间,至于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后所得的价款如何处理,原则上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存,质权存续期间,转让所得的价款,在性质上仍归出质人所有,不得有阻质权人清偿债权,但由于应收债款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根据质权的物偿待约性规则,质权因给予债权出质所得的价款。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代理追讨欠款本分并不违法,不过现实中,方式上一旦越界,就可能违法甚至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可能也要受到牵连。收账公司实际是靠恐吓的手段要债,但这往往会适得其反,经济纠纷可能会弄出一些刑事...
根据物权法第22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5条规 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 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
如果在质押时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权人持票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直接行使票据权利。如果以订立书面合同且交付票据的方式设立的质权,除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外。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
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约在六七平方米左右,...
应收账款设立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让给出质人
免费查看出质后的应收账款是否能进行合法的转让
免费查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免费查看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免费查看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
免费查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合同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