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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金和定金的区别

2019-02-01合同纠纷收听量13923举报

语音内容:

意向金:表示有意向而付出的表示承诺的钱,当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签订时,应全部退回。否则合同继续履行,意向金转为预付款或者部分合同价款。
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充当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意向金与定金区别:
1、约束力不同:意向金性质上属于合同预付款,没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可根据涉案合同具体约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意向金可退回给买方,而定金性质上有承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担保形式,它将约束买卖双方,如有一方反悔,那么定金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
2、表现形式不同:意向金需要签订订购书,预购书,它是主合同前的预约合同,而定金是实践合同,以交付为准,并从属于主合同。
3、法律后果不同。意向金一般可退还,定金一般无法退还。但在特殊的情况下,如房屋卖方违约的,不属于双方当事人责任是由导致主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的,卖方应向买方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引用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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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光

郭光

四川成竞律师事务所

郭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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