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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申请程序

2018-07-19综合收听量1921举报

语音内容:

法律援助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如下:

一、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公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公民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公民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公民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公民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获法律援助。

(二)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5、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法律依据: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条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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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晓萍

管晓萍

上海康程律师事务所

管晓萍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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