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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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和索要孩子抚养费,法院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比如,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有两种支付,分别是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离婚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的给付方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花销、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决定子女抚养费标准。当然,法律同时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可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费。
分居期间没有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必须以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方面因素来确定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