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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罪认坐牢不还钱可以吗

2020-01-14债权债务收听量2849举报

语音内容:

不可以。若对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也会一起判决。若与被害人和解,取得谅解,被告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诈骗犯判刑以后需要偿还受害人被诈骗的钱。如果资金不够。就需要变卖家产。这个法院会监督的。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第十一条,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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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磊

张磊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张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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