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和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换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填写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补、换发机动车号牌与原号牌编号相同;补发号牌期间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补、换发号牌或者行驶证后,交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
补换领号牌、行驶证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相片2张(需到车管所照数码相);
5、单位车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需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该表同样可在车管所现场领取。
7、如果提前准备好,整个办证过程非常快捷且简单,从把资料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到缴费,出证,大概只需15分钟,车管所收取工本费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