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在外地补办。2.离婚协议书通常是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由双方当场签订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3.如果需要离婚协议书,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复印。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其存档情况提供相应的离婚协议书副本,该副本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后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4.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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