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确定房产归属: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若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对于有贷款的房产分割方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按协商结果分割,比如约定一方得房并承担剩余贷款,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时,若房产能实际分割使用,可按份分割,各自承担相应贷款份额。若房产无法实际分割使用,比如只有一套房且双方都要,可通过竞价方式,出价高者得房并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获得补偿款;也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产归属及贷款承担,如考虑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因素。判决后,获得房产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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