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人可以在外地离婚,分情况而论:协议离婚:若双方都在外地且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存在例外,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地人在外地离婚需依具体情况,按法律规定选择合适方式和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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