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到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一方存在过错,但在分割财产时并不必然导致其净身出户。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过错程度、对家庭贡献、财产来源等。一般来说,过错方可能会少分财产,但仍会获得一定份额。例如,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但也不会完全剥夺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权利。具体的财产分割比例,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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