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需按以下流程:1.准备材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2.提出申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婚姻状况等。5.补发证件:经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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