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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