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补办结婚证:双方持身份证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2.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补办后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身份证、结婚证(补办后的)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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