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资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其具备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便未明确约定工资,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然而,工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若合同未约定工资,双方可协商补充约定;协商不成的,可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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