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孩子抚养权,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无需特定地点办理。但为保障协议效力,建议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可考虑进行公证,公证处一般在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公证机构办理。2.若协商不成,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孩子长期生活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同等,也可能存在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总之,变更抚养权协商一致自行处理,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要按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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