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抚养费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可增加抚养费;如给付方经济困难等,可适当降低。4.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需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实践中,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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