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前提条件,若未作此约定,则不产生该请求权。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这些义务的履行对家庭付出较大,应得到合理补偿。3.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提出补偿请求。需由该方主动向另一方主张,法院不会主动适用。满足上述形式条件时,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离婚经济补偿。补偿数额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财产状况、经济能力、负担义务的程度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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