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准备并复印相关证件,具体如下:双方身份证: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证明双方身份信息。双方户口本: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以明确户籍情况。结婚证:复印结婚证内页,这是证明婚姻关系的关键材料。此外,还需准备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登记声明书。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携带上述复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该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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