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不可以随意赶对方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居住的房屋等享有平等的居住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对方赶出家门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如果一方有家暴等严重影响另一方生活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报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来保障自身权益,在此情况下,受侵害方可以暂时避免与侵害方共同居住。但除此之外,未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剥夺对方在共同住所的居住权利。总之,没离婚时赶对方走需有合法合理的事由及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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