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并非必须要有律师函。起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纠纷的行为。起诉只需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包括明确的原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律师函是由律师出具的,旨在向对方传达某种法律要求或意图的信件。它虽有一定作用,如起到警示、固定证据等,但并非起诉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先发送律师函,也可直接起诉。直接起诉能更快进入司法程序,节省时间成本。而发送律师函有时可促使对方主动解决问题,避免诉讼。是否选择先发律师函,需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成本、预期效果等因素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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