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法律困境,而每个困境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普通人难以承受的风险,说不定哪天就会笼罩到我们头上。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位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王永远。很多人在商事合同方面存在认知误区。其一,一些企业认为只要没有书面合同,买卖关系就不成立,讨债就没了依据。其实不然,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实际的货物交付、使用等行为,也能认定买卖关系。其二,部分企业觉得违约不用承担太大责任,能拖就拖。实际上,违约不仅要偿还货款,还可能要支付逾期利息和诉讼费等。接下来讲讲王永远律师办过的一起无书面医疗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一家医疗设备销售企业,早年给公立医疗机构供应了两台进口超声诊疗设备,完成了送货、安装调试,设备经院方科室、器械科盖章签字确认,并且投入临床持续使用近十年。但由于当初双方仅口头约定,待医院完成内部招投标流程后支付设备全款,后来医院机构合并、人员更替,招投标流程长期搁置,货款分文未付。企业多次沟通催款都没有结果,两百多万的设备款长期无法回笼,经营压力巨大。接手这个案件后,王永远律师面临着重重困难。首先,被告全盘否认交易,提出七大核心抗辩理由,比如否认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主张属于试用买卖、进行诉讼时效抗辩等。但王永远律师并没有被这些困难吓倒。他先整合了间接证据,像设备安装报告、客户服务验收单、设备现场实拍照片、同行业同类设备市场成交价格资料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这些证据,证明虽然没有书面买卖合同,但设备交付、安装调试以及医院长达十年的持续使用,完全符合买卖合同的特征,双方的买卖关系真实成立,企业具备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然后,王律师逐条驳斥对方的抗辩观点。比如针对试用买卖的主张,他指出试用买卖必须约定试用期限,而此案中无任何试用约定,且设备使用近十年都没提出返还,这完全不符合试用交易习惯;对于诉讼时效抗辩,他说明双方未书面约定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债权,不存在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对于合同无效、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观点,他也一一进行了否定。在确定设备价款时,王律师调取了同地区医疗机构同款设备的市场成交价格佐证,最终区分核定出两台超声设备价值,合计为2579375元。而且,考虑到证据情况,王律师合理调整了诉讼诉求,聚焦本金核心诉求,最终法院仅少量核减本金,驳回了利息诉求,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违约医院承担,大幅减少了企业的维权支出。最终的结果让企业感到欣慰。法院判令医疗机构十五日内支付两台超声设备货款共计2579375元,驳回了企业的逾期利息诉求,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医院承担。如果医院逾期付款,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企业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王永远律师在处理商事合同纠纷时,具备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办案技巧。他能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让企业避免了更大的风险。如果大家在商事合同方面遇到法律问题,王永远律师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