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可能需要出孩子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女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需要、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如果孩子因患病、上学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女方也应适当增加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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