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继承:若公婆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儿媳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存在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是指对公婆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等。法定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一般均等分配遗产。比如公婆去世后,其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若儿子先于公婆去世,儿媳可作为代位继承人,代替其丈夫继承公婆房产,份额一般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同。2.遗嘱继承:公婆立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房产,则儿媳可依遗嘱继承。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是有效的。例如公婆自书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由儿媳继承,那么儿媳就能按遗嘱继承房产。。儿媳继承公婆房产需看公婆是否立遗嘱以及自身是否符合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等因素来确定继承方式和能否继承房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