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与子女没有直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只是在分割财产时考虑照顾子女权益这一因素,但并非财产要分给子女。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夫妻双方约定将部分财产赠与子女,这种情况下财产就与子女产生了关联。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还有,如果家庭财产中有涉及子女个人的财产,比如子女因继承、受赠等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属于子女个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应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