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所需手续如下:准备材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如证件遗失,需先补办。提出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声明:现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在声明人处签名或按指纹。提交证件:提交准备好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审查核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补发证件:经审查符合补领条件的,予以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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