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入清算并公告后,债权人仍可起诉。首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其次,即使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其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等,是其合法权利。在清算程序中,债权人申报债权后,会在清算财产中按法定顺序受偿。再者,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债权人无法主张权利,债权人可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总之,公司进入清算并公告不影响债权人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应按规定申报债权,以保障自身利益在清算程序中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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