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权判定原则: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对于4周岁孩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2.考虑因素:孩子生活环境:一直与哪方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是否不利。比如孩子一直随一方生活,上学、生活圈子稳定,改变可能影响其适应。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住房条件等。经济好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教育资源。抚养意愿:双方对抚养孩子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积极主动照顾孩子成长的一方更有优势。孩子意愿:虽4周岁孩子意愿参考性有限,但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更愿意跟一方生活,也会被考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4周岁孩子抚养权归属需法院依据上述原则综合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