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父母不承担子女债务。子女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其债务应由自身财产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子女债务同理,一般是其个人债务,用其个人财产偿还。2.特殊情形下父母可能担责。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子女死亡,父母继承其遗产的,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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