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维权:盈科律师团队的专业守护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一个专利、一项著作权等,都可能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李艳玲律师团队,在知识产权领域深耕多年,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客户成功解决了一系列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李艳玲律师,自2011年进入知识产权行业,持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资质。她是保定市莲池区知识产权协会会长、保定市莲池区商业秘密保护协会会长、保定学院客座教授,毕业于河北大学。十余年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经验,使她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全流程申请及审查规则方面有着扎实的知识储备,同时也开展了知识产权诉讼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在众多经典案例中,“坚守正当性、努力还原事实——专利权属纠纷最高院逆转”这一案件极具代表性。某器材有限公司(A公司)是一家专注提供某器材的民营公司,而某器材有限公司(B公司)隶属于中国某集团,属于央企。基于历史原因,B公司具有很强的经营优势,且A公司曾与B公司有过合作,并共同对外提供过某器材产品。2021年,B公司认为A公司名下的三件发明专利权应当归自己所有,向山东省济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专利权为B公司单独所有。对于A公司来说,失去这些专利的实施权就意味着失去市场的入场券,关乎公司的生死存亡。所以,A公司在一审中积极应对,认为B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请求驳回诉讼请求。然而,一审法院认可了B公司的主张,判定涉案专利属于B公司单独所有。A公司不服,委托北京盈科李艳玲律师团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李艳玲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梳理一审材料,结合A公司的经营需要,建议A公司调整上诉请求,将单独享有涉案专利所有权的主张,调整为对涉案专利具有共有权。基于此,团队改变工作重点,努力还原技术研发及合作过程的客观事实。他们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调取一审程序材料,了解一审审理过程;梳理以往图纸技术研发资料,确定A公司之前与涉案专利有关的技术开发事实;了解涉案专利申请的过程,确定最终内容的确定过程;调取审查文档,确定专利的实质创新内容;访问A公司的合作企业,固定证人证言;详细研究B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分析相同点和差异点;了解A、B两公司合作过程内容,确定双方意思表示;检索历年案例及法律渊源,寻求理论支持。最终,李艳玲律师完成自我心证,认为不管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还是根据对涉案专利做出的贡献,A公司都应该至少拥有共有权利。基于此,代理律师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强调一审程序对技术事实认定错误,促进二审程序纠正错误;强调A公司对涉案专利的发明点作出创造性贡献;强调双方对权利归属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经过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认为,一审法院关于B公司的有关证据“完整呈现了涉案专利相关技术方案” 的事实认定有误,各方就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权利归属的约定有效,因此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确认A公司和B公司共有涉案专利。根据专利法规定,A公司作为涉案专利的共有权利人,拥有单独实施该专利的权利,成功获得进入产品市场的入场券。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李艳玲律师团队在知识产权案件处理中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在专利申请时,人们可能无法充分认识到专利的重要性,容易轻视专利权权属的确定,从而埋下纠纷的隐患。而一旦涉及专利的利益巨大,权属纠纷就容易爆发。处理这类技术类案件,代理律师需要深入理解技术,基于案件客观事实确定诉求,坚持正当性原则。李艳玲律师团队正是秉持这样的执业理念,为客户解决了诸多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李艳玲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成为众多企业信赖的选择。如果你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他们的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