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不属于非法集资。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二者主要区别在于:行为对象:网络诈骗针对特定个体;非法集资指向不特定多数人。行为方式:网络诈骗靠欺骗手段;非法集资常以高息回报吸引。法律定性:分别适用不同条款。网络诈骗与非法集资在法律性质、行为特征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能将网络诈骗等同于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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