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应明确文书类型,如“探视权协议”。2.双方信息要写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3.探视权内容:明确探视方式,如定期探视,具体到每月或每周的某几天,以及节假日的探视安排。规定探视时间,例如每次探视时长,从几点到几点。说明探视地点,可具体到家中或特定公共场所。4.对子女陪伴内容:能否带子女短期外出,如有需要应明确外出时长、目的地等。关于特殊活动参与权,如子女学校活动、生日会等,探视方有无参与资格。5.双方权利义务:探视方应按时探视,不得无故拖延或中断,尊重子女意愿和被探视方生活安排。被探视方应协助安排探视,不得故意阻挠,保障探视顺利进行。6.变更探视权情形:写明如一方情况变化(如迁居、工作变动影响探视),或子女意愿改变等,可协商变更探视权。规定变更程序,如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7.违约责任:明确一方违反探视权约定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8.争议解决方式:可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探视权纠纷。最后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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