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原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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