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扣留车辆的期限依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况:如果是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车辆,扣留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与案件无关:如果查明车辆与案件无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退还。作为涉案财物:若是作为涉案财物,车辆随案件走,最终由法院判决是否没收。判决生效后,依据判决结果处理车辆。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30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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