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离婚时彩礼可不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2.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要求退还。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情况需以离婚为条件,由给付彩礼一方举证证明。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彩礼应退还。比如双方仅举办婚礼但未领证,分开时彩礼需退还。4.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也应退还。例如登记后因特殊原因一直未共同居住生活。总之,结婚彩礼离婚是否退还需依具体情形判断,符合法定情形的,可要求退还,不符合的,法院一般不支持退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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