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一般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 申请再审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通常是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需注意,申请再审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此外,再审申请需符合法定条件,如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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