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当孩子年满18周岁但存在特殊情形时,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例如,孩子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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