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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钧律师出击,为复杂股权转让纠纷当事人打赢关键官司

2026.09.16公司法6人浏览

重庆帅风律师事务所的郭钧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扎实。自1998年执业,代理800+案件,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多次获优秀律师称号。在一起复杂股权转让纠纷案中,他准确把握核心、理清关联案件情况,还紧扣证据和法律适用。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决协议有效。他专业敬业,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在商业活动中,股权转让是常见的操作,但其中也可能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和纠纷。今天我们要讲述的这个案例,就涉及到一起复杂的股权转让纠纷,而重庆帅风律师事务所的郭钧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庭审应对技巧,成功帮助当事人化解了危机。
郭钧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自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他已经代理了800+案件,还担任多家法律顾问,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等,如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汉丰街道办事处、开州区人民医院、重庆湖山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立即响应客户的需求,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这也使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还多次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律师,连续五年蝉联开州区优秀律师。
这次他接手的是关于原告刘某甲与被告陈某甲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2015年6月1日,刘某甲与陈某甲签订了《债务抵偿协议书》和《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某甲将其在某公司0.65%的股权转让给刘某甲,转让价格为32万余元。某公司当日也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修改公司章程将刘某甲记载为股东。然而事情并未就此顺利结束,第三人叶某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主张陈某甲最初入股资金由其实际出资,双方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叶某乙认为,刘某甲作为某公司会计,明知涉案股权实际权利人为自己,仍与陈某甲签订转让协议,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请求确认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刘某甲与被告陈某甲签订的《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双方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叶某乙合法权益的情形。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郭钧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判断与庭审应对能力。
他精准把握案件核心,通过仔细梳理多起关联案件的立案时间、送达方式及审理节点,发现刘某甲起诉陈某甲的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在前,且陈某甲在该案中并未配合诉讼,传票亦为公告送达,根本不存在叶某乙所称的陈某甲配合刘某甲快速调解以拖延时间的情形。郭律师还敏锐地指出,刘某甲与陈某甲并无亲戚关系,而叶某乙系陈某甲的亲幺姨,论亲疏关系叶某乙与陈某甲更为亲密。从常理角度出发,叶某乙的主张逻辑基础并不成立。
在证据组织与法律适用上,郭律师更是紧扣关键。生效判决已确认叶某乙与陈某甲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叶某乙对陈某甲仅享有债权而非股权。同时,他依据《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证明该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已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合法有效。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第三人叶某乙主张恶意串通,但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书面证据。法院采纳了郭钧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原告刘某甲与被告陈某甲签订的《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驳回第三人叶某乙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了郭钧律师的专业实力和敬业精神。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专业的律师就像迷雾中的灯塔,为当事人指引方向,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相信郭钧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执业道德,会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为更多的人排忧解难,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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