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规定在第六十七条。1.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要求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2.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这意味着,如果在特定情况下,交代了司法机关不知道的自己的其他犯罪行为,也可认定为自首。3.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