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不礼让行人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罚款15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此外,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会对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记录。一旦被认定违法,车主需及时处理违章,缴纳罚款,消除违法记录,避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及个人信用等。广大车主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礼让行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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