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前妻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首先应查看自己是否确实未履行给付义务。若情况属实,应积极与前妻沟通协商,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若认为前妻要求不合理,可在法庭上提供证据,如自身经济困难、子女实际需求未达前妻主张标准等,请求法院公正裁决。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最终的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当事人应按照判决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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