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2. 但在特殊情形下,未成年子女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比如,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3. 若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等,导致该未成年人由其他亲属抚养长大,在抚养人年老后,该未成年人可能基于道义或相关约定,对抚养人有一定的照顾责任。不过这并非法定的赡养义务,更多是基于亲情和道德层面的考量。总之,未成年子女通常不存在法定赡养老人的情况,但特殊情形下可能有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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