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防止财产进一步被转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定,如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等。《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2. 调查财产线索:积极收集对方财产转移的证据,如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房产过户记录、车辆买卖手续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财产转移事实,争取合理分割财产。3. 追究转移财产责任:若能证实对方在起诉离婚期间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一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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